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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

关于开展2018-2020学年党支部 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15:08:26   【字体:

机关党委、各二级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推进我校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20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切合实际、富有特色,形式新颖、务实有效的党支部工作方式和载体,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活力,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立项程序

1.项目设计。各党支部要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设计党支部活动的具体形式,形成具体的活动方案。活动项目要紧紧围绕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能密切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实际。

2.项目立项。党支部将酝酿成熟的项目上报各二级党委,各二级党委根据项目的立意、内容和操作性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择优上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负责、科研处配合参考校级课题立项方式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3.项目管理。组织部会同科研处按照校级科研课题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各二级党委要对党支部项目的立项、实施、成果申报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并按照规定时限报送项目结题成果。

三、时间安排

1.组织发动。各二级党委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组织,认真指导党支部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

2.项目申报。党支部填写《宁德师范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书》,经各二级党委审核后择优推荐,党支部数在3个及以下的党委至少申报1项,3个以上的至少申报2项,机关党委至少申报3项,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书、简况表(附件1、附件2)报校党委组织部。

3.项目立项。2018年12月20日前,党委组织部负责、科研处配合参考校级课题立项方式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4.活动开展。各党支部根据项目设计开展工作。

5.活动总结。2020年5月,获得校级立项的党支部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总结及校级优秀成果申报工作(需提交成果申报表和正式发表的CN刊物党建论文1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表彰奖励。2020年6月,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科研处配合对申报校级优秀成果的项目进行评审。获校级优秀成果奖的项目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从中选出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对党支部立项的组织领导,并根据实际,积极督促和指导党支部开展“立项活动”。要把活动方案的设计、制定过程作为党员受教育、基层组织提升凝聚力的过程,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品牌意识,多出精品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加强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宣传,扩大其在党员中的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准确把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要求,精心设计内容,积极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尤其要避免用党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等代替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附件:1.《宁德师范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书》

      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简况表


中共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9月28日